
她成了个小妇人,本能的每天开始只是守望。
她的丈夫何时归来。她展开笑颜,欢迎上去,亲吻,拥抱,一路而至,做爱,床上。本能的开始蜕化。她已经是个小妇人。
1
她是小妇人。她是曾经女子。她是席。
席喜欢在一个群
她一般的习惯是:一曲丁薇的歌曲。开电脑。煮咖啡。写字。休息。来回走动。喝水。写字。
她喜欢白天的时候拉上厚重的窗帘,一丝无法阻挡的阳光缓慢泻入时的移动会让她有丝温暖与安定。她喜欢看着入睡,睡觉前她需要吃一片安眠药。放DJ亦或摇滚。她不需要和任何人交际,不需要理会任何人的感受,她只喜欢做自己,只要听自己的声音。夜是她的开始。
2
他是大丈夫。他是曾经男子。他是秦。
秦喜欢在群里潜水。他不喜欢在群里过多言辞。他一直认为忧伤是自己的,疼痛在自己的身上别人是无法理解与帮助的。他喜欢了沉默,他一直就是这样的冷漠观望任何群里的任何言辞。
秦是被朋友拉进群里的,这又是一个关于文学的群。所谓的一群喜好文学,文字非般的人的聚集。他一直不认为自己会写字,他只是在写日记般的简洁记述,他仅仅是想在文字里看见自己的思维,他需要这样去告戒自己,不该怎样,如何怎样,所以他的生活几年来一直还算是有规律的。
他一般的习惯是:晚十点准时,睡觉。早七点起床,洗刷,打理,吃早餐,八点半出门,上班。
他不喜欢吃早点的,可是他每天都吃。他不喜欢白天的,可是他每天都会坚持这样的早九晚五的规律性生活。他不喜欢人多的地方,讨厌人与人的交际,可是他却走进人群,并游刃有余。他是成功的一个让周围人喜欢的翩翩男子。
3
她希望有人打扰她的自言自语。她不喜欢自言自语。可是她一直在坚持着这般的生活。经常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她一个人的歌声,一个人来来回回的脚步声,清晰清脆。她就会听着听着,静下来,周围看看,疯狂的笑,一直的笑,整个声音穿透空气,抵达房子的每个角落。她才安息的靠着电脑,写字亦或抱着这个房间唯一一间貌似奢侈东西,一个于她般大小的娃娃。她的房间是空荡荡的,一台电脑,一张床,一个衣架。她不喜欢把房子装的满满的。